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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停權中*
 
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引用:
作者MILCHEN
有人文章內建議了....結果被停權~~~
搞這樣每次進來都得被他荼毒一次.....
一個垃圾帳號搞的大家心情都很不好....
放這樣置頂還有點宣告意味在....
這樣好嗎???
這種方式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都已經很難過了不要在這樣搞了....
不然至少也打個馬賽克XXX吧!!!
PLEASE~~~!!!!

捕蚊燈要是長的不像捕蚊燈
那什麼都抓不到吧

況且本來就是該好好看一下討論串再回文
了解一下狀況
不要別人說過了你還再說一次
明明是拉人下水的就不要意氣用事
有人耍白就讓他自己去自爽就好

78區你會過的比較快樂點
 
舊 2006-11-22, 09:24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麥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