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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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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真的是蠻痛心的
不過我從另一個角度去觀察這個現象
是否應該適度開放車輛的改裝,從這則新聞中,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因該是這輛違規從路肩超車的自小客為了閃躲突發狀況,造成失控,導致這場重大車禍的產生,第一點,從路肩違規超車是錯誤且危險的行為,因該避免。我要討論的是第二點,若是這部自小客的底盤更扎實,具有較硬朗的避震器和較低的車高,是否可以避免失控的情形?依照我的經驗,這是有可能的。有人說,避免危險只要保持安全距離及安全車速即可,但我覺得危險常常出現在一瞬間,若有更好的操控性,可能可以讓自己和別人遠離危險。還有胡市長的座車,前面有人提到為什麼自小客的駕駛反而較輕微,我個人認為,是因為車體翻覆,造成車體側面變形所造成(當然沒有綁安全帶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這邊我又想到了,從新聞中三不五時也可以看到車輛翻覆造成嚴重傷害,因為車輛的側邊是很脆弱的,若是加裝防滾龍,是否可以降低傷害,從賽車活動中,可以合理的猜測,這也是有幫助的。就我的觀念,改車不等於飆車,所以像是一些安全性的改裝,因該在一個嚴格的規範裡做適度的開放,對於型車的安全應該會有大大的改善。有人說,不開快就沒事,但我覺得若是沒有好的底盤操控,就算你開的不快,遇到緊急狀況,一樣會有無法預知的情況發生,何況,高速公路的限速100km/h就已經不算慢了。所以,我個人認為正確的觀念應該是,改車合法,飆車非法。
另外,前面有位小弟弟提到位什麼不能從右側超車,因為通常在內線道的車速較快,而右側車道的車速較慢,路肩甚至有靜止的車輛,假設你想要從中間車道以100km/h超車,而左車道的車速為90km/h,右側車道開70km/h,而路肩停一台故障車輛(0km/h),當你從左側車道超車時,你看到前方車輛比你慢,只要你踩煞車降到90km/h即不會撞到,而從右車道你則要降到70,同理,路肩則要降到靜止才可躲避危險。如果從相對速度來看的話,分別是以10km/h、30km/h、100km/h的車速下做反應,好好想一想即可知道為什麼要從左側超車了。
另外,我覺得車禍的發生,往往不是過快的車速,而是不當的駕駛。
以上是個人的觀點,有點離題,但是突然有感而發,希望各為大哥不要圍剿我
在這裡,我們在一起為紹曉玲祈福吧!希望能平安度過這個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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