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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6/11/20)中央社新聞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0日快速通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強制行經高快速公路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
附帶決議法令通過後有三個月宣導期。交通部長蔡堆20日晚上表示,
宣導將提前至即日起開始。
蔡堆強調,修法強制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不為取締,也不是為了罰款,
而是希望民眾養成習慣,保障乘車安全,且國外也已行之多年,
台灣也應與國外同步。
雖然立法院決議宣導期為修正法案通過後三個月,蔡堆認為,
若提前到即日起開始宣導,可以拉長宣導期,
讓更多民眾了解強制繫安全帶的重要性。
事實上,早在去年就有立委提案修法,要求「小客車後座一律強制繫上安全帶」,
但諷刺的是,這項法案在立法院躺了一年沒人理,20日通過一讀,
前後只花了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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