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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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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樓主的推理很合理...
合理的讓人相信皮夾的確是陳君拿走的~
但是...以下不就多數網友所說的"證據"方面著手~
事情經過...當事人只有兩人~而當事人之ㄧ...陳君目前可能不會出現陳述事發經過!
現在大家所獲知的經過,均是由另一當事人所陳(轉)述也就是...樓主夫人
而從前後幾次樓主的敘事中...我們在排除個人情緒反應部份
其實可以發現到一個另一個問題...."心理盲點"部分
樓主夫人是習慣性亦或特別的將皮夾至於沙發扶手處?
(請排除上樓須感應的部份,就已進入屋內而言)
這是一個有趣的地方...有些習慣性的行為~即時你今天沒做
但是因為"習慣性"的關係...所以你的大腦會告訴你"應該是那樣做了~"
但是實際上這個習慣性動作...真的做了嗎?不一定
當然樓主會說~在幾點幾分有確認皮夾還在....
根據過往...在事情發生後~
事主往往會特意加強描述有利於自己的言論證據
但可信度往往值得商榷
其實結論不管如何~
財去人安樂~
將這種事情用這種形式公佈在網路上~實在也得不到什麼實質意義~
(好在你沒公布對方詳細身家資料~不然你就是繼簡訊後第二大敗筆了)
還搞出一堆柯南~金田一......
誠如前面大大所說~放開心~
去渡個二度蜜月~HAPPY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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