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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m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359
看了你的說明
您的推理只能說是合理的懷疑,你可以跟警察說明,給他們當作辦案的參考
但您傳簡訊給陳君,已經讓他擁有指控你妨礙名譽的證據
引用:
若陳君認為我的簡訊已經涉及妨礙名譽,意圖提出告訴,我倒是很樂意在法官面前與其對質,說明所有案發當時的狀況,以釐清真相!

如果鬧上法院,法官判案也是看證據的
他能拿出妨礙名譽的證據(出示簡訊及通聯紀錄),而您卻只能提出您的推理
法官憑什麼要相信您呢
引用:
皮夾不會自己跑走


皮夾會自己跑走的可能性趨近於0,可先忽略
引用:
我老婆更不可能編謊言來欺騙我

雖然我相信這是真的,但嫂子說謊的可能性並不是0,有驗證的必要
(這方面請小心處理,以免破壞你們的感情)
舊 2006-11-20, 01:37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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