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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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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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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至今,除了自覺運氣不好外,也很慶幸只損失兩萬元,卻認識一個原本以為她是好人的陳君!
當初,陳君自述她隻身孤單一人來到高雄市租屋居住,只為了可以常常見到男朋友!我老婆很同情她的處境,還告訴她有空可以常來家裡聊天!
無奈,發生此事...家裡更不可能讓這種人進來了!!!
傳簡訊,是希望動之以情,給陳君回頭是岸的機會,畢竟,她若把證件寄回,我們就不會花更多時間與精力來彌補這些損失!而名牌皮夾與金錢,就當成救濟她,我認為會再回到主人身邊的機會微乎其微!
當初我老婆會把貴重的皮夾放在顯而易見的沙發扶手旁,就是很相信這個客人(陳君),絲毫不認為陳君會是順手牽羊者!
而案發當時,沒有當場報警進行搜身,的確是我老婆的嚴重疏失!
我老婆說,當時她也不敢報警,畢竟一報警,若真是陳君偷竊,陳君就得被扭送警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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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直接證據,但是我還是認為皮夾就是她偷的!因為房屋中只有陳君一個外人,不可能出現其它第三者,而皮夾又不是輕巧到會被風吹走,所以,她只花幾秒鐘,就把皮夾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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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做的事也作了,就這樣了...
只是陳君會受到應有的良心譴責的!......
舊 2006-11-19, 02:41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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