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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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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有問題吧...
思想上有問題。現在不是什麼父債子還的年代
又不是清朝民初前
人情跟感情都分不清
就算欠債,也只不過是多去工作還債
了不起一輩子工作所得全拿去
難不成還要賠****?那可以去告了。
要不然就去法院宣告破產或是脫離父女關係把繼承權放棄。
這年頭傻瓜還真不少
就算是童養媳,我外婆(96歲了)那個年代,跑掉的也一堆
更何況這年頭,別傻了
你若真想幫她,去翻翻民法。看看有沒有哪條可以處理。
上一些法律類的網站或是到大學法律系留言看看有沒有好心人幫你找法條。
然後,去申請通聯記錄看能否保全簡訊內容
再弄封存證信函給那位大叔
不要等哪天那位大叔獸性大發,發生問題了
那就木已成舟,來不及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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