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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知識有..我自己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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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遺贈稅法規定,二親等內之財產交易視為贈與,所以不管是你父親過戶給你,或是你過戶給你父親,都必須到國稅局申報贈與。到國稅局申報時需要填一份申報書,然後帶著你跟你父親的身分證、印章等資料就可以。要注意在總額100萬的額度內才免稅。國稅局審核完會發給一張免稅或已税證明,拿著這張證明到出讓方的券商,跟營業員說要辦理贈與過戶的手續,券商會將你的資料送到集保公司,審核無務的話就會幫你把股票撥過去了,沒有費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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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問的是,已經公告停止買賣轉讓的公司,還能作上面這個動作嗎?
還是說向集保公司申請的過戶與公司那裡的股東名字過不過戶無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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