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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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lphus
2005年元月31日 辭法務部長--在4年8個月又10天的任期
任期似乎沒你想像的那麼短.....不過偶只記得他的廁所事件。
或許他的宜蘭執政成績好,不過當時其身為在野,
如果執政再不佳的話,根本是不用再選了。
當有能力作更大的事時,方能顯現其真風骨。
反正也不是什麼壞人,也算好人一個,還是希望其好生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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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他當時也做了幾項的改革,內容我也忘記了,我想記得的人應該也不多...大案子也不是沒有,前面有人提到的雲林張榮味便是一例...
其實我認為法務部這種感覺比較硬的機關,除非真的有辦到什麼大案子,否則一般大眾也不太會去注意或是有興趣瞭解他們到底做了些什麼事...
另外陳定南任職法務部長期間,滿意度一直都是行政院各部會之冠,這也表示陳部長當時也深受人民的肯定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