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mggy
小弟就我所學...大致說明一下我的看法
煞車痕不是那輛警車留下的..有經驗的電視上一看就知道那是舊痕
喝酒開車沒有超過0.55不違法啦...頂多只是違規(行政罰)
不過的確在職務上是有疏失
另外新聞報導"失蹤"6小時..根據是從案發到當事人出來說明的時間
並非那個警察真的失蹤了
所以當然不算是肇事逃逸啦
0.28那個酒測值應該是肇事後沒多久就測了吧(酒測單子上面有記載時間)
要不然老早就被新聞或是立委轟的滿頭包啦
到目前媒體報導的重點...其實已經很清楚說明
"警車是先撞人還是被大貨車擦撞後再撞人"
這才是整個事件的重點啦
不過我覺得要找到那輛貨車真的很難...所以那個阿SIR只好一直被社會給批判是必然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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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警車被大貨車擦接後再撞人...
因為第一部車胎破了,停車後在第二道(外道),然後下車看看檢查輪胎那裡破(錯誤失範),沒有
準備去掛三角牌,警車開車時候看到人下車就來不及停下來,然後那輛貨車開很快就撞到警車再撞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