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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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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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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決認定後~
2.是確定不要對方~就要逃到她找不到為止吧~不然就是改變自己囉~
(後悔是有可能的~因為大部分人都不懂咩~)
3.家暴方面~只要有人去找記者來~應該都會有~沒有人去請機會不大~除非很嚴重~

希望樓主能趕快走出陰影~
 
舊 2006-11-02, 09:51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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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