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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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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帳!
當初提高獎勵金就是要提高檢舉的比例
並且找出任何不法
現在是怎麼樣!?
怪檢舉人爆得太多
還有公務員怪案件太多!
搞清楚!今天是你公務員根本不做事
才用獎勵的方式,鼓勵人民代替你去查
要怪就怪你平常沒做事放任這麼多的不法才會一下子被檢舉這麼多
竟然還怪檢舉人檢舉太多!?
那要不要怪選舉時抓賄選的人檢舉太多!賺太多了?
集團操作又如何?
如果今天是真的要杜絕不法
才應該要鼓勵集團操作以提高效率
最好是資料愈齊全愈好
全台灣所有找不到工作的人都去做這一行
讓所有的人知道,只要犯法就會被抓!一定會付出代價
久了,自然就沒有人會違法,沒人違法自然就不必付出那麼多的獎金!
也不會有那麼多的事!
平常不打掃的人,還怪別人清出太多垃圾?
現在公務員的這種反應只說明了
他們對抓違法只是做做樣子而已
平常是放任
要是有人真的認真起來要抓違法
他們反而會怪事情太多
應該把這些公務員全部都解雇!
反正也沒在做事情,全部外包好了
真的很想罵髒話
宋朝養了那麼多的兵,連一場仗都找不贏
全部都是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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