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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拆路還民」 住戶無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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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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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NeXTSTEP
法官可不是這麼講.
現在地主擺明就了可以硬幹.
硬幹當然可以,反正惡鄰居也見多了
只是這新聞越看越怪
似乎這地點是路尾,整段路拓寬時最尾端的這位地主不同意當初的徵收價格
而土城市政府似乎又是以強制徵收拓寬馬路,反正錢(補償費用)放在那領不領隨你
但又因地主沒簽字領錢,土地所有權還在地主手上,所以稅金照算
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是固定的,每一個地主都是按坪數以公告現值加減算的
不能因為單一地主不同意,就不算數吧
__________________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2006-10-22, 07:07 AM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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