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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 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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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崁
文章: 108
引用:
作者msgao
咦! 為什麼要去屏東出庭阿? 不是桃園報的案嗎, 不然樓主在桃園法院告他好啦~

民事訴訟法第一條: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第五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所以必須到屏東出庭…

前陣子網拍有超低價CPU,賣家也號稱在屏東,跟樓主的案子有關嗎?
舊 2006-10-20, 03:15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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