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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想問為人父母的大大)帶男友回家過夜被拒 控父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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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酷拉力
文章: 44
有人說爸爸的錯~有人說女兒的錯~在我看來~
該負責任的是那個男的~在我的觀念裡~不要說18
就算28也一樣~結婚前打死都不會去住女方家的~
如果對方父母在的話~
2006-10-19, 03:04 PM #
31
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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