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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
Amateur Member
 
迷路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酷拉力
文章: 44
有人說爸爸的錯~有人說女兒的錯~在我看來~
該負責任的是那個男的~在我的觀念裡~不要說18
就算28也一樣~結婚前打死都不會去住女方家的~
如果對方父母在的話~
     
      
舊 2006-10-19, 03:0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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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