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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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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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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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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兄提出一些迷信的案例,實在不能證明甚麼。像前一頁提到收驚的問題,回答還是不完整。辯證過程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要自問"有沒有例外"。如果有,例外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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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來了 ...
討論區討論 , 又不是要做報告 ,
寫太詳細 , 不會有人想看的 !
討論的東西 , 必須俗夠有力 , 清楚就好 .
就好像我在跟人說法律的東西 , 是不會引法條的 ,
必須用簡單清楚的說法來告知 , 對方才容易懂 .
如果文謅謅的謅來謅去 , 那才真的讓人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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