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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k2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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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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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認為是多位版主管理,如果有人白爛,經十個人按檢舉的話,就封殺小白,這樣也比較合情合理。然而檢舉文置頂,版主一經發現就可以馬上坑殺小白,如果認為有覆議,也可提出冤情是否合理,不然封殺後三天即刻砍文,以免浪費版面及網路資源。

 版主的產生由大家來篩選,大家舉出有那些人平常比較公正客觀不濫罵。然後選出,看其意願是否願意擔任。寧可短缺,也不可爛芋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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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10-18, 06:43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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