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當庭廣眾下,目睹用點火槍狂點3歲小女孩,當下您會如何?
瀏覽單個文章
prelud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United States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
Jamisu
呵呵 那麼單從樓主的陳述, 您又能從哪裡就判斷出這位小女孩不愛玩火呢?
就因為我不能判斷, 所以我完全沒有建議樓主去作任何事情, 而僅僅是陳述了另外一件我所知道的事實而已.
我想在沒有完全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前, 僅憑著一腔熱血就去報警, 找社工, 恐怕是矯枉過正了些吧!?
敝人的太太在退休移民前是從事特殊教育的, 她對這樣的事也不是這樣的熱血處理法喔!
要做"判斷"的事就交給專業人員來處置吧.
要做出professional的judgement是要連帶負上"責任"的
假如有人舉報某小孩遭受身體虐待
社工介入後評估判斷小孩可以繼續待在家中
因為"危險性不大"
兩個星期後醫院急診室發現一個腦下出血的受虐致死的小孩屍體
業務過失致死的控訴 有可能降臨在這些專業人的身上
台灣我不清楚
美國如果是小兒科醫生 護士 老師 社工 警察 心理師 精神科醫生 學校輔導員 等等的專業有對兒保有絕對舉報的責任
如果知道有疑似兒虐狀況未舉報的話
這些人的 state board可以把他們的執業執照吊銷的
2006-10-18, 04:26 AM #
56
prelud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prelude
瀏覽prelude的個人網站
查詢prelud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prelud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