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被一二手買家給氣死~ 事前往返E-mail信件言明 (信件我有保存)
如是我的產品有故障是可退還
如是自錯判那就無法退囉~(是指規格)
請確認清楚是否合用~
且我送達又是當面開盒點交完成. 已看過產品
當下不滿意產品大可拒買
事後第二天竟在網上批我
理由是外包裝盒有被小強留過便便遺蹟
插頭有泛黃 現象
一氣之下~我回要退可以啊(是否應扣款~他能反悔我就不能嗎)
我第一次遇到這麼機車的買家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http://www.oikos.com.tw/v4/viewtopic.php?id=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