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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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因為不滿意回覆的狀況,所以又發信過去問,回覆的內容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95年9月22日再次致市長的電子郵件,市府非常重視,特別指示本處立即查處並向您回覆處理情形。
有關您信中提及汽車改裝氣體放電式(HID)頭燈辦理變更檢驗問題乙案,就本處權管向您說明:
就汽車改裝氣體放電式(HID)頭燈如何辦理變更檢驗及檢驗標準相關問題,本處業以95年9月27日北市監一字第09563526500號函復在案,先予敘明。
辦理氣體放電式(HID)頭燈變更檢驗需收檢驗費450元,係各公路監理機關依據交通部訂定「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辦理,目前小型汽車檢(覆)驗1次收取檢驗費450元,隔日覆驗合格者免再收檢驗費。至於您提及一般民眾無機器可測量,檢驗不合格只能一直調整一直付錢很不合理乙節,本處將副請交通部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參酌。
感謝您的來信,若有任何車輛檢驗業務上之疑問,可連絡承辦人:沈宗樞,電話:2762-7852,或進入本處網站,查詢相關業務,網址:www.tcmvd.gov.tw。
敬祝
安祺
臺北市監理處處長 鄭佳良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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