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9/11/52tk.html
噪音擾鄰 只吵一家人免罰
更新日期:2006/10/09 17:09
台北市一名周先生,長期飽受樓上住戶,深夜發出噪音擾人清夢。一氣之下錄音存證,報警處理。警方以社會維護法對樓上住戶開罰五千元。經過法院審理,法官竟然以沒有吵到公眾,只吵到一家人為由,裁定免罰,一聽到判決,樓下的住戶簡直氣炸了,揚言一定要上訴。受不了四樓住戶長期吵鬧,三樓的周太太與先生,用錄音機錄音存證,報請派出所處理。警方用社會維護法,妨害公眾安寧,對樓上鄰居開罰五千元。經過法院審理,法官卻認為,噪音只吵到周太太一家人,不算吵到公眾,不必罰錢。讓周太太氣炸了。樓上住戶深夜吵鬧喧嘩,甚至呼朋引伴打麻將,吵的周先生幾乎崩潰,作息大受影響。但法律真的治不了惡鄰居嗎?調閱噪音相關法條,民法中規定,可用金錢賠償身體損失,但要提出具體證明。換句話說,跑醫院精神科開立證明,才能成立。另外公寓法也只能加以勸導,匯報請社區委員處理。鄰居發出的噪音,也沒有達到高分貝標準,無法舉發。訴諸法律,困難重重。遇到噪音魔人無法可治。遇到惡鄰居,只能默默忍受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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