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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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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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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immyyu
要判刑確定才會有案底(前科),提告再測銷告訴不會留下前科!
....


千萬不要認為如此...十多年前剛買車時.出了一次車禍..鑑定報告出來.他7我3..但他去告我
過失傷害..在還沒開庭前.我們就達成和解(各修各的車)..然後撤銷告訴.....
多年後.一位熟識的條子幫我查電腦.列印出來.....我依然還是揹了這個過失傷害(沒有判刑喔)
的前科...唉..這是啥狀況呢?
舊 2006-10-04, 04:28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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