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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夫家暴 女兒作證:媽媽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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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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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pingua
應該判離婚比較好,不知道男方為什麼乾願戴綠帽還在一起,畢竟孩子也大了
因為原告是女方,原告主張無理由,自然敗訴。
如果改成男方為原告,那麼就可能勝訴了。
2006-10-01, 05:2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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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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