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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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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8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怪怪的
分期是遞延付款
加上利息因素的話,成本絕對比一次付清來得低
同樣的東西,我用分12期買,你一次付清
我得到的效益跟你一樣,成本比你低
怎麼會我的付款方式不經濟?
最後一期是在一年後付錢不代表我是在一年後才用同樣價格買入一年前的東西
不解。

我是不曉得光華現在有沒有開發票
至少想刷卡不加趴是不可能的
以我的購物習慣,只要網路賣場的價格不比實體賣場超出10%
我覺得都可以考慮
(成本差異:稅金,刷卡手續費,分期利息,刷卡紅利點數,時間成本,油錢,停車費,退換貨便利性)




引用:
作者fsaa3dfx
反面來看這位仁兄說的也未嘗不可

再加上如果有經濟負擔的消費者這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如果經濟允許的話通常還是趕快現買現斷比較好

因為大家都知道,這種東西早晚會跌價、會進步、會推陳出新

也沒有保值的價值,分期的話以經濟的角度來看是比較不那麼經濟的

類似的文章THG以前有報導過...主要是在講電腦採購升級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當你付完那比錢當下那些配備也已經大多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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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9-30, 12:5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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