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天得上來小弟留言版罵一句才夠嗎?!
甚至連得髒話都得出口了才行嗎?
是不是要小弟直接把發言及相關IP資料全轉給網路警察告公然侮辱罪才肯罷休?!
這個討論串, 立場不同, 有所爭辯...大家盡可繼續論述!
之前有所誤解處也表明歉意還不夠嗎?
http://motocity.com.tw/forum2/viewtopic.php?t=49261
全促會的訴求部分引用如下,大家可以自行判斷這個全促會"公開"的訴求合理與否...
■七、建請 交通部 廢除『機器腳踏車』名稱,另立『摩托車』或『機車』名稱時:
(一)其 50㏄以下級數『小型摩托車』應維持原規定『車道行駛規範』。
(二)其 51㏄以上∼250㏄以下級數『中型摩托車』應維持原規定『車道行駛規範』。
(三)其251㏄以上∼550㏄以下級數『大型摩托車』應維持原規定『車道行駛規範』。
(四)其551㏄以上級數『超重型摩托車』其行駛規定及車道劃分,則比照『四輪汽車』
之行駛規定及行駛同等車道,全面廢除兩段式左轉、可行駛各縣市市區快車道、
可行駛市區高架快速道路、全線東西南北向快速道路。但『國道高速公路全線』
若經『立法院』立法三讀通過總統頌佈後,其『超重型摩托車』均可行駛。
但, 小弟要補充, 看到其後的回應, 因此, 小弟並不會把全促會的訴求跟重車族的訴求完全劃上等號!
sutl跟TwMan04網友, 這個討論串是爭辯之處所, 不是謾罵之處所...
有必要連屌大&沒LP這種話都出來嗎?
有必要這邊爭辯不爽後就去別人家鬧嗎?
如果重車族裡面大部分都像兩位這樣的水準的話...大家就看看外界所有人對重車族的觀感是會變好還是變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