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s4241
重點不是光白線就可以停,而是砂石車停下去是不是把慢車道佔光了,如果是就有責任,因為輕型機車不允許騎在快車道上,把慢車道佔光了就侵犯到他的路權,砂石車要負主要的責任,這與雙排停車是一樣的道理,停止的車也不能佔據行駛車的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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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不至於佔光慢車道所有空間
樓主有補述,是停在一般兩線道的小路
那把路肩算上的話,慢車道左側空間應該還是足夠讓機車通過
而且重點是車子的駕駛人當時覺得車輛有問題
那停下來的決定是絕對正確的
(發覺車輛有問題的時候應該立即停靠在適當的地點,不可強行行駛,以免行駛途中,忽然停止或失控,造成更大的危險,我想這應該有駕照的人都懂吧)
至於停靠的地點,如果照樓主所敘述,檢察官都說是OK的,地點上的問題應該不存在
(應該有現場照片,到時候看法官如何認定囉,不一定跟檢察官一樣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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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法官說的責任,那是很不成文的『道義責任』
(就像是,今天你綠燈直走,撞『掛』了一個闖紅燈的,你就可能要到靈堂幫他上上香,拿個白包之類的,明明沒錯還是要賠錢)
只是會怎樣判,還是要看法官本身
既然樓主那邊也有意願負起這個道義上的責任
(樓主的親戚還真是好人,要是我賠個白包我就覺得差不多了,講難聽點根本是自己找死啊)
那就只要向法官陳述你們的想法跟觀點就可以了
死者違規這點請死咬著不放,也請盡量表現出你們的誠意,雖然我就是覺得這種人很找死
(自己紅燈左轉就算了,還轉不過去.........)
不過台灣的法官判案真的很主觀,留給他一個好印象吧
還有啊,老實的人比較不會講話,開庭前先想想怎麼敘述,免得到時候忙忙亂亂的
如果一切都偏向樓主親戚這邊的話,那最大的錯就是那傢伙不該自己撞到掛.......
就像樓上幾位所說的,今天如果人沒掛,結果就會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