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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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這位網友說大部分重車車有都反對50cc~149cc機車上快速道路...
有開車的都知道,很多快速道路能開多快(桃園台66那種不算)?台北市區高架跟周邊道路根本就有速限也開不快, 每段路口間也沒多長, 一方面訴求開放快速道路路權, 一方面又抵制其餘機車騎士爭取平等路權... (我一直認為合理的路權該爭取, 至於50~149cc那些騎士是不是全都敢上快速道路, 留給那些騎士自行判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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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言重,在這裡不得不質疑小建大您的歲數?所謂好的規定跟法律就是能夠盡可能的顧慮到
現實中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詳細有調理而完整,沒有太多的解釋空間跟彈性.
自行判斷即可?既然都要人民自行判斷了還要法律跟規範作啥?
祇會造成更多的問題跟人民的無所適從而已!!
年過30,社會經歷也不少才對,即使學識不豐,能在社會上生存也該懂得為人處世看待人事物
的觀點應該要思慮縝密謹慎瞻前顧後的道理吧?
定了法律讓人民自行判斷可行不可行?過了30歲的判斷力跟智慧還會說出這樣的話?
小弟對您的評論以客觀的文字描述如下:
無知 粗心大意 不考慮前因後果 自以為是 曲解他人
這還算是很客氣婉轉的看法
小弟是不曉得別人怎樣看的,至少真的問起來,小弟心裡真正的意見大概不會比"***長式評論"客氣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