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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法律高手,借錢對方沒準時環還被汙辱嘲笑,是否可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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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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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08
上法院通常是有標的物(錢),
損害賠償(錢),
名譽損失(錢),
十萬以下簡易庭,十萬以上一般庭,
想要多少標的物(錢)要舉証。
你想告贏了拿多少錢?
不然,你要提告的目的(標的物)在那裡?
出一口氣?太抽象了,法官沒辦法判一口氣給你.....
2006-09-28, 05:07 PM #
3
l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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