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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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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76
想請教法律高手,借錢對方沒準時環還被汙辱嘲笑,是否可走法律途徑?

首先,希望有關看的朋友,可以耐心的看完這篇文章,我國文造詣很差,只能用口述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發生的事情。我們很需要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們這個忙......
我怕大家看不懂,我先分類好了
我朋友 =A
借錢不環者=B

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位朋友A,之前借給一位朋友B20萬元,B聲稱要買房子
口頭答應,如果B以前的房子賣掉了,就會把這20萬環給A

但是A在一年後,有了經濟上的麻煩,所以希望B能夠在每個月固定的日期匯入固定的戶頭4萬元,B也答應了。但是 問題來了,B往往沒有準時環,都是超過個兩天三天,到後來會來個半個月沒環,結果A有點不高興,發簡訊去跟她說,她不守信用,背信忘義。結果B馬上火大說,是A先不守信先,當初說好要賣房子才環,A也答應了,怎能先要求環錢呢?

不過我是認為,A借錢給B,經濟有困難,要求先償還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何況B也答應會在每個月固定日子匯款,但是沒有一次準時,很多次都是我們提醒他才會拖拖拉拉的環。

結果B就開始用簡訊用嘲諷的方式,說我朋友不守信用啊,然後認為A經濟狀況很好,借給B有什麼關係,這麼急??還說環給A錢後,以後我們就沒瓜隔了。
結果A打電話給B,都不接,就是一連串的簡訊
B還嘲笑A說,他終於知道A之前的情人為什麼會離開他了,都是因為A的個性
B後來還說,既然A說他被信忘義,那就當到底,最後的錢不肯環了。
B後來用電話半夜騷擾A
A終於忍不下這口氣,認為為什麼借錢給人,還要被汙辱嘲笑,發簡訊告訴B要告他,給存正信函
B還簡訊回,好怕好怕,我好怕,求求妳別這樣

最後A決定要告B,順便跟B說,以前B和A借的東西,A現在想要拿回來
B竟然說,妳自己來拿,妳都不來拿,我都沒跟妳收保管費就不夠了
天啊,跟人借東西,還要收保管費??什麼道理啊.....還揚言說,明天幾點我會到哪裡
妳自己來拿,要不然我自己看著辦,我可能會丟到警察局請人認領吧.....

後來A傳了最後一封確定要告他的簡訊,B也是嘲笑了很久
但是最後,B可能怕了,最後說,錢,會環,但是東西還是要A自己去拿

現在的狀況是,錢已經全部償還,但是,中間備汙辱嘲笑的這股氣,我朋友忍不下去
今天借東西借錢給人,還要被人叫囂朝罵.......雖然錢已經償還,我們還是想告他

希望懂法律或者是走過法律途徑的人,可以指點我們應該怎麼做
因為當初並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借據,但是後來B傳給A的簡訊當中就已經承認他有借錢
也有銀行存摺的匯款紀錄,也有人證,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打贏這場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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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9-28, 04:4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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