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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冒金★
*停權中*
 
眼冒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金星
文章: 12
那問題就是
1.對方賣的東西是不是你要的東西,

2.拍賣網站上找看看他有沒有規定,如果販售之商品為贈品,有沒有義務要註明.
因為對方是不是也可以說,為了商品的賣相,並且提高利潤,當網站並無明確規定時,賣方得以自行決定

這樣事情就解決拉
舊 2006-09-27, 04:2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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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冒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