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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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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重車論壇所提交通部之可能機車路權新政策....(尚未確認)

http://www.motocity.com.tw/forum2/viewtopic.php?t=65649

2006-09-22 於路權政策【尚未明朗】前,請勿【誤斷枉言】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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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陳理事長已屆引退之際,而本會目前尚未有意願者,願意接任,
此時此刻,若有意對於『路權開放』充滿抱負者,應可立即加入本會,
於本會體制內發揮,並擔任『理事長』帶領『全國33位縣市分會長』,
並整合『全國騎士車友』及『總代理商』及『總經銷商』及『經銷商』
及整合『全國各通路商』及『政府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之意見,
並非在重車論壇內『誤斷枉言』,應力行『以身作則』而『多作少言』,
勿以個人之『片面之詞』作『於事無補』之理論,方為領導人之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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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再次重覆本會基本立場,本會乃『大型重型機車』全國促進會,
若有不滿意本會爭取方式時,均可另組『大型重型機車』全國性協會,
而共同為全國各縣市騎士車友爭取權益與福祉,以及路權開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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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其『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政策立場,
還將是未知數,但本會以百分之百確定末來『交通部』基本政策立場,
將確定『交通部』會以750㏄以下及751㏄以上作為路權開放分隔嶺,
作為開放『高速公路』以及『兩段式左轉』車輛行駛車道之分級劃分。


■因我國目前最小型汽車之排氣量,為德國製造出廠SMART斯瑪特,
其德國製造SMART斯瑪特2003年前 生產排氣量598㏄自用小客車,
及德國製造SMART斯瑪特2004年後 生產排氣量698㏄自用小客車,
其政府將會參酌德國製造SMART 698㏄斯瑪特自用小客車之排氣量,
或750㏄以下及751㏄以上排氣量,製定其車輛行駛車道之分級劃分。
作為『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予『高速公路』及『兩段式左轉』之規定,
以本會陳理事長 目前之立場,將不會介入 政府制定車道之分級劃分,
應由『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行研議訂之。


■因屆時本會陳理事長已引退,其爾後『路權訴求』將由新任理事長,
與『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分級劃分制,
續繼為全國各縣市騎士車友爭取權益與福祉,及路權分級開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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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再次重覆,本會目前爭取『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開放之基本立場,
■第一階段:
爭取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路權如下:
自民國94年1月1日試辦開放『台68線、台72線 快速公路』路權,
自民國95年7月1日正式開放『台68線、台72線 快速公路』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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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應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快速公路、市區高架快速道路』
若無法全面開放『快速公路、市區高架快速道路』本會 將退而求其次,
且『交通部 蔡部長』有承諾 本會陳理事長,預估將自96年7月1日起,

交通部 將正式實施,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相關路權如下:


一、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二、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縱貫:南北向快速公路『台61線快速公路、台63線快速公路』路權。


三、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北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台62線快速公路、台66線快速公路』路權。


四、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中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台74線快速公路、台78線快速公路』路權。


五、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南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台84線快速公路、台88線快速公路』路權。


■在未正式實施第二階段試辦開放前,本會針對於『交通部』之承諾,
將抱持著『等待又怕被傷害』怕又被『交通部』信口雌黃,再度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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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第三階段』 交通部 將實施下列相關措施:
交通部將自97年7月1日起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如下:


一、全面性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二、全面性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
全國各縣市『東西向快速公路、南北向快速公路』路權。


三、以排氣量定分隔嶺式開放『兩段式左轉』。


四、以排氣量定分隔嶺式開放『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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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第四階段』 交通部 將實施下列相關措施:


一、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普通重型機車』路考與筆試之
相關考照規範,將會提升到比照其『大型重型機車』之相關考照規範。


二、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大型重型機車』路考與筆試之
相關考照規範,將會提升到比照其『日本式400㏄』之相關考照規範。


三、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會增加『超大重型機車』考照規範,
其相關考照規範,將會提升到比照『日本式750㏄』之相關考照規範。


四、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會將目前『機器腳踏車』不雅名稱,
正名為『摩托車』,其相關考照規範,將會劃分『四級制』之考照規範。


五、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正名為『摩托車』時,其『四級制』
分級『小型摩托車50㏄以下』及『中型摩托車51㏄以上∼250㏄以下』
及『大型摩托車251㏄以上∼750㏄以下』及『超重型摩托車751㏄以上』。


六、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大型摩托車』可行駛路權如下: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全國各縣市『東西向快速公路、南北向快速公路』路權。


七、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超重型摩托車』可行駛路權如下: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全國各縣市『全線高速公路、全線快速公路』及『兩段式左轉』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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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再次重覆,本會陳理事長會嚴守分寸,於引退理事長職務之前,
絕不過問政府制定之698㏄以上或750㏄以下及751㏄以上之分隔嶺,
因本會無資格制定分級制度,其分級制度應交由有公權力之政府負責,
但本會有責任及義務為『大型重型機車』爭取應有路權之權益與福祉?


■本會陳理事長感謝全國各縣市重車騎士車友,對於本會的長期支持,
於路權政策【尚未明朗】前,請勿【誤斷枉言】以訛傳訛,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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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
理事長---陳豊運---2006---09---22---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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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叫會吵的孩子糖吃嗎?

2-果然250cc以下的機車族是沒有路權的...
     
      
舊 2006-09-27, 12:3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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