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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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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2
引用:
作者mondeo30
當你發現他的時候他並沒犯罪進行式的話,我們稱為:嫌疑犯
反之則為:現行犯
警察遭遇現行犯時,因為該犯已有警察目擊的事實,所以他拒捕的話
警察必須追捕,若過程該犯攻擊員警,員警得以“就地正法”
而面對嫌疑犯,因為沒有目擊的犯罪事實,即使他長得跟監視器
或證人描述的一模一樣,我們必須假設他無罪,
員警需請他“協助辦案”也就是--逮捕,如果該嫌疑犯拒捕逃逸,
你還是無法有他犯罪事實的有力證據,你不能將他“就地正法”
必須請到他回去“協助辦案”

所以我說那幾個員警在做的事是很危險的事,有可能惹禍上身的
言盡於此。


當警察叫他停車下來, 他不理警察
他已經變成現行犯了.....
這個現行犯開著一台爆胎的車危害著其他市民的安危
警察有足夠理由對他開槍讓他行動受阻
而且, 警察並沒有要置他於死地
他是血流過多而死,而不是打重要害, 並不能說是就地正法

法律不過就是文字遊戲, 回到事情的根本層面
警察在這件事情上, 達到他們工作的效果
沒什麼不妥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9-26, 12:18 AM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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