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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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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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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引用:
作者mastiff
如題,合法手段,請詳述!

去賣腎臟 30萬
大腸 一公尺賣個5000好了
小腸 比較貴 一公尺七千五
睪丸 賣五萬
肺臟 賣30萬
肝臟切一半賣 50萬
大腦大概沒人要
皮膚應該不能賣ㄛ??
眼球 五萬
不介意殘障 那手掌5萬 手臂10萬 腳20萬
以後不想打X那****大概是10萬

還有什麼器官是成對的??
舊 2006-09-25, 06:2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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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