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joosn
所以說以後警察出外勤,法官就是標準配備摟?還是深夜遭遇歹徒攻擊時,需等待急叩法官起床後,下達射擊命令?
事後的想像及模擬是無法與當下的狀況相提並論的,相信警察也不願最後是這樣的結果,有開槍的警察也有傷害了人命的心理壓力。當然這次是有失當的地方,這是需檢討改進的,但是我堅決支持警方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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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章取義不是很好哦…
立即性的攻擊行為,員警必須自行判斷…
開著爆胎的車上路,是不是有攻擊的意圖,這要等逮捕嫌犯後由法官裁定。
會害自已橫屍街頭的處置不是好的選項。
該名員警跟該名嫌犯一樣笨跟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