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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yab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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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719
我覺得那兩位訓練助教及教官應判刑︰

1.急救(CPR)知識不及格
2.分不清楚是真的受不了還是假的受不了還猛往水裡按
3.到最後關頭一定會猛吃水起泡泡

這些都無法做到或分辨實在沒有資格當教練

最重要還有一點,
既是訓練泳訓,
應該是有危險性的,
為了防止萬一,
應該要教學員危急時應比個某種手勢,
萬一受不了可通知教練以便救援,
連這種基本保護措施都沒有,
等同放任任人溺斃,
更何況連連續吃水沒了都不知道還猛按。
舊 2006-09-24, 02:56 P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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