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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vbpciwx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引用:
作者Earstorm
看到這一句非常損人的話, 我忍不住要違背原本說過不再出來回覆.

所以說沒在場的人真的不明白, 那又有資格評判, 而且我們並沒有做的很過分, 真的過分的是那個很皮的同學吧. 國外留學, 學費超高, 而且重要的課, 重要的時間, 重要的合作, 到了幾乎可以崩潰的時刻才爆發. 文化也需要有自知之明的人來遵守, 耍賴的人就有文化了嗎, 沒有吧. 我們當初是無法可想, 只能大家合作把報告完成, 把那位不負責任的同學硬留下來可能是真的違背人權, 但我們有那個需要他留下來, 本身是一種必要, 他也有義務. 過程當中大家心裡有著不滿, 動作難免用力, 口氣難免惡劣. 沒有人打傷任何人, 只是強制性的強留那位同學陪伴大家努力, 至少也要坐在那裡看著, 因為他的行為其餘的人要承受多大的苦, 損失拿取更好分數的機會, 甚至會重修的壓力.

當然那強迫別人的行為是不對的, 這我已經不知道承認了多少次. 但我想表達的是, 總有...


我覺得你的例子用在被害人身上不適合吧
今天被害人是已經被弄到腦死狀態了
而且被害人就算再怎麼皮也沒資格把他玩成這樣
你的例子是你的例子,跟這次的事件完全沒關連
你今天最嚴重大不了是被當重修而已,而被害人是失去了生命,你的舉例,失敗
舊 2006-09-24, 02:38 P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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