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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百思不解
是喔,警方在無法確認情況下,只因為"多次警告及攔停無效",
就擊斃嫌犯!
你的想法真可怕.
"拿玩具槍的小朋友,看起來好像要攻擊"
你明白了嗎!
現在情形是,被擊斃的嫌犯從頭到尾只有駕車逃逸,而且影片中車速
並不快,車上也沒有武器.
對啦,事後諸葛誰不會說.
問題是,警方是專業人士,理應當場正確判斷情況,判斷錯誤就該為此
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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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法才可怕咧,都已經"多次警告及攔停無效",
誰知道下一秒鐘他會不會開始暴走,衝撞警察和路人,
這時用強硬的手段像是開槍絕對是比較好的方式。
所以你說的
"問題是,警方是專業人士,理應當場正確判斷情況,判斷錯誤就該為此負責"
在這次的case,看不出警方有什麼錯誤,
也許有啦,就是沒更早一點採取更有有效的手段讓他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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