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immyyu
如果要照這樣解釋法條,每個使用具有無線網卡 NB 的人,隨時都在觸法邊緣!
我 NB 在街上一開機,就不小心連上別人的AP上網了,難道我開機後的第一件事,需先檢查看是否有透過別人AP 連上網,而誤觸法網呼???
電信法第 56 條是否適用於無線網路逸波,目前沒有任何判例,無須妄加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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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對. 開機後就去看你連上哪些無線台, 然後選你該用的.
誤觸法網沒有那麼寬的範圍, 有意無意也很好看得出來.
我覺得玩弄邊緣沒有像你說的那麼容易, 讀法律科的時候最困難的並不是判決有沒有違法, 最難的是違法後要如何處置. 電視上把鑽法律漏洞表現的很簡單, 那是錯誤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