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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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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Fox River State Penitentiary Joliet,Illinois
文章: 214
引用:
作者Vicdol
請問觀察球場比賽多年經驗的各位球迷
統一獅在比分大幅領先『還』盜壘,所謂認定像10:1的比數,領先者不能盜壘的意義何來?

1. 是雙方都接受比賽結果將定,為必免球員盜壘時造成可能的受傷?
2. 儘快結束比賽好為接下來的賽 事儲備體力?
3. 不能盜壘是因想讓落後球隊能拉近比賽分數,因為是職業棒球,為了觀戰的球迷和收視率,比分接近的比賽比較吸引人?
4. 沒有為什麼,傳統就是傳統,以前人大比分超前盜壘就被公幹,所以場上的球員們只是比照慣例,盜壘就不對,順便付贈一顆觸身球?

我們說的運動家精神,不是比賽不到最後一刻落後球隊決不放棄?領先球隊決不鬆懈?當然這個運動家精神可能是在公平榮譽且無償的運動競爭中,教練、球員職業棒球對於此種精神的規範可能又有不同,如果重點不要放在『雙方』都互贈了一顆觸身球,而放在『還』盜壘這個焦點上,弟以為領先的球隊願意下戰術盜壘有何...
不成文的規定,就像場內發生衝突,所有球員都要出來造勢一樣
舊 2006-09-23, 04:44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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