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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觀察球場比賽多年經驗的各位球迷
統一獅在比分大幅領先『還』盜壘,所謂認定像10:1的比數,領先者不能盜壘的意義何來?
1. 是雙方都接受比賽結果將定,為必免球員盜壘時造成可能的受傷?
2. 儘快結束比賽好為接下來的賽 事儲備體力?
3. 不能盜壘是因想讓落後球隊能拉近比賽分數,因為是職業棒球,為了觀戰的球迷和收視率,比分接近的比賽比較吸引人?
4. 沒有為什麼,傳統就是傳統,以前人大比分超前盜壘就被公幹,所以場上的球員們只是比照慣例,盜壘就不對,順便付贈一顆觸身球?
我們說的運動家精神,不是比賽不到最後一刻落後球隊決不放棄?領先球隊決不鬆懈?當然這個運動家精神可能是在公平榮譽且無償的運動競爭中,教練、球員職業棒球對於此種精神的規範可能又有不同,如果重點不要放在『雙方』都互贈了一顆觸身球,而放在『還』盜壘這個焦點上,弟以為領先的球隊願意下戰術盜壘有何不可,他們還要承擔盜壘失敗多一個出局數的風險,就算是因為落後隊伍跟本放空二壘,可以正面一點把它想做是投手要專心對付打者,而不是依循所謂的慣例要對方想都不要想~~
弟知道台灣職棒跟美日或其他區域的文化有所不同,有些的確是為人詬病
但現在只是想討論一下大幅領先不能盜壘這個所謂的慣例留存在現今台灣職棒適不適當而已。
望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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