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ddieWu
由於大家立場不同~我也不會在回應不同立場的人(前面說不吵了)
但是我說明一下~犯法等於格殺~這句是疑問句..是在回應對方的言詞~必須前後文對照唷...
我可以舉個例子美國高速公路追捕犯人~用車頭側撞車尾的方式讓對方失控...也一樣不需要用槍...
說真的警察為什麼沒設置路障及使用車輛等等進行包圍~如果怕歹徒狗急跳牆~是否可以進行封鎖部份路段~來讓歹徒被引導到安制好的包圍場所等等~~
但是我在影片中只看到追~~拿著槍要別人下來而已~~如果歹徒不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大多都還是會繼續逃跑....
那我只是希望台灣的警察素質更高..人權及等等受到維護~~
但是就是許許多多網兄有不同意見~覺得千錯萬錯~歹徒的錯
不思考是不是還有其他空間可努力~~僅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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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頭撞車尾 讓車子失控的方式 前面就有說過 為何不太可行了 這樣危害可能更大
臨時封鎖在一般市區更不像高速公路上 那麼可行 且 就算封鎖了 嫌疑犯如不自守自己走出來 相信你應該看過很多相關新聞報導 結果當然也只好強攻了 雖然或許我想到的 還有跟他浩下去這點 但前提也是已經讓他無路可走了
所以 雖然可以討論看是否有其它方式 但 這次警方的行動應該沒啥太大爭議
不然 以網友的個性 警察 政府 新聞媒體 記者 藝人等都不是有太多正面評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