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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紀念堂紅衣男拒檢 51槍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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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ie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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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
引用:
作者
alchn
1. 那警察開槍有什麼不對?
2. 不管怎樣, 按照台灣的法律, 持有槍械即為犯法
3. 廢話.. 警察就是因為有責任才要抓他..
4. 我看得出來你沒有
1.當然沒有不對呀~不然我幹麻說對社會期盼~
2.犯法等於格殺?
3.你的責任真是薄薄的一片~
4.我看都不看就知道你沒有
2006-09-22, 11:55 AM #
366
Eddie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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