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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ie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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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
引用:
作者tsushi
可否請教 既然是要保護人民
而該駕駛之狀況也顯然不是一般其他駕駛的狀況
明確來說 已經被判斷有可能危害到他人情況下
先加以警告要求停止其行動無效後 使用強制力讓該行為中止
這樣程序有問題嗎? 還是說不要開槍制止 而 在該駕駛之行進路上設置檔牆
也假定他不會因為直接撞上而出事? 又或是當做沒看到 讓該員揚長而去?
還是這網兄有我們所想不到的更好方式可以順利漂亮解決這情況? 那就洗耳恭聽了


我不是警察~~我不需要這方面專業~~謝謝
如果我想當警察~~我會記得上PCDVD告訴你...

至於說執法人員選擇最差的方式~~純粹是個人對社會的期盼...免得哪天真有人枉死(並不指這個人)
 
舊 2006-09-22, 11:21 AM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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