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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紀念堂紅衣男拒檢 51槍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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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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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警察適當的打擊罪犯
緊要關頭支實不得以開槍是正確得做法
法律賦予警察保障人民執且行公權力的義務
這樣做相當妥當
我的看法是
也許他今天沒傷害到任何無辜
所以難免有民眾幫他叫屈
但是他今天撞死一個人 輾過一個人 或一個警察殉職
相信大家就不會這麼講了
要知道 犯罪者"下一步"會做什麼
我們不需要去猜,而警方的義務就是讓"下一步"保證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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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1, 01:5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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