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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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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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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Xroots
嗯..有可能喔..
我忘記說, 我刪了他檔案後, 就將他踢出去..

不過我覺得比較像他是侵入我家的小偷(盜用我的AP及ADSL), 被我用球棒打死(刪了他檔案) => 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的要件應該是阻卻違法之所須---換句話說您可以sniffer盜連者的traffic(說不定能sniffer到啥好料的喔---而且重點是這個餌還挺便宜的),幫他uninstall driver,甚或拆了他的網卡/天線都說得過去,但把其share folder殺掉甚至format c:就未必能算在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的範疇了----因為這兩者跟阻卻違法之所須間是不見得有必然性,只是會被人家這麼玩者已經先有把柄落在別人手上(而且本身還學藝不精 ),未必有那個狗膽敢走法律途徑主張自己的權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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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06-09-20, 11:3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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