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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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yuhsch
我原本也不想再說了
反正聽的懂的一點就通,聽不懂得好像對牛彈琴
可是總有人斷章取義的在回應文章
我並未反對員警開槍,但這狀況並非警匪槍戰
且警方在不是用盡方法都無法阻止的情況下,用格殺勿論的手段去執法
如此的執法手段,本來就屬過當
警方在該強硬執法時軟趴趴,在對軟柿子時火力全開
這難道不能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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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上面網友有一段回應用在這裡也蠻剛好的
引用:
作者Elros
現在的警察真難當
明明輪胎都打暴3個嫌犯硬是不停車只好打人
結果還要被人質疑為啥不先把他的引擎室打暴後 如果再不停車才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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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借我轉一下,覺得不是很重要(同個討論串)沒有pm告知不好意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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