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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ight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中市北區
文章: 498
引用:
作者yuhsch
我原本也不想再說了
反正聽的懂的一點就通,聽不懂得好像對牛彈琴
可是總有人斷章取義的在回應文章
我並未反對員警開槍,但這狀況並非警匪槍戰
且警方在不是用盡方法都無法阻止的情況下,用格殺勿論的手段去執法
如此的執法手段,本來就屬過當
警方在該強硬執法時軟趴趴,在對軟柿子時火力全開
這難道不能討論嗎?

軟柿子.慣竊.有沒有過當
都是事後諸葛的結果論
當時情況,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搞不好他身上還有手榴彈可以自爆勒
說別人斷章取義時
很多人寫的東西您也沒有看懂
舊 2006-09-20, 03:21 PM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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