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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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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95
如果真的是Copy & paste
那另外兩家公司應該氣得跳腳吧
一家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應該是它的生財利器
怎可能讓其他公司使用呢

所以沒查清楚 不用搞這麼誇張的標題吧
在加上什麼說明都沒有
感覺不知道樓主在氣什麼
     
      
舊 2006-09-20, 02:3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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