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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62
那篇投書把結果和經過混在一起了,
當事情發生時, 對車上有什麼東西根本就不曉得, 只能就當時發生狀況來做處置,
那最後結果發現上面沒有槍, 所以就說執法過當, 那如果最後發現上面有大批槍械呢? 是不是就大舉讚揚?
要論執法是否過當, 不應該將最後的結果拿來混在一起談, 而應該就當時所可以得知的情報和情況來做討論才是.
 
舊 2006-09-19, 02:28 PM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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