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又有人放馬後砲,打起嘴砲來了:
[轉貼自中國時報讀者投書]
大膽用槍日 人權倒地時
SERENA/北市(研究生)
今年二月,一則襲警案過後,內政部長李逸洋宣布放寬警察用槍限制,還要警察們「大膽用槍」,此話說完未滿一周,馬上有警察一口氣開了廿四槍制服一個手拿菜刀的瘋漢,最後還不小心在跌倒後開了一槍,射死了一百公尺外陽台上的十四歲少女。
日昨,為了逮一個偷了床墊的小偷,整個過程,警員人數之充沛、開槍之踴躍、陣容之堅強,國際上任何警匪電影都要退之後座,不久,嫌犯終於在優勢警力圍攻下,就地正法!也就是說,又打死人了!這一次,所有人總共開了五十一槍。員警出動數十人、警車數量、巡邏車數台、子彈上百顆,展開街頭殊死戰,以這樣的陣容,我想逮到的不是張錫銘之流的槍擊要犯,也得要是個車上藏滿槍械彈藥兼毒品的通緝犯吧!結果,被打死的是一個偷床墊、車上卻空空蕩蕩的前科犯。
台灣治安要改善,警察素質的提升才是首要任務,而當官的一天到晚拿數據作文章,強逼基層員警繳業績,人民保母為求自保,只得找人民開刀。員警素質不改,大膽用槍之後,依然是人權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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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如果把這個嘴砲家放在那輛車的前面,他可能那個時候會大叫:快打死他啊!你們這些警察怎麼不快點打死他?說風涼話大家都會
